第60章 现场重建_大侦探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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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现场重建

  高尔夫看着是慢悠悠的一项运动,但是打完18洞的标准球场,要花费很漫长的时间,也需要消耗大量体力和精力,乔治最后力压纳尔森,屈居第二,胜利者当然是大卫贝克,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他年富力强、体力充沛,更重要的原因是球艺精湛,虽然大卫从没参加过职业比赛,但是在平时娱乐时,经常能打出标准杆72杆左右的水准,比乔治和纳尔森这种业余人士,起码高2个档次。

  到吃晚饭的时候,乔治才与他们分享了发生在德比郡的那个案件,听过事情的前因后果和乔治的推理过程之后,对柯林斯夫人的不幸遭遇,他们两人也是唏嘘不已。

  一直到吃完正餐,已经上甜品和水果的时候,大卫突然问道:“乔治,如果,我是说如果,柯林斯夫人不在花园搞那些手脚,甚至连保险箱都不打开,不是就不会留下证据,也不会被你抓到了,这是画蛇添足的行为吧?”

  乔治回答:“嗯,某种程度上是,但这个案子不能这么讲,如果她不做那些转移视线的布置,可能德比郡的警察都能找到她,在这个案件的所有当事人中,扣除年龄最大的纽曼夫人,年龄最小的丹妮丝,刚来庄园工作的珍妮洛朗小姐,有人证的厨师麦格劳夫人和女仆凯莉,她还是最主要的嫌疑人之一。

  最致命的是,她依然很难处理那些带血的衣物。如果没有那些转移视线的布置,德比郡的警察也许就会坚定的认为,这起谋杀是别墅内部人员做的,被盗的赃物也依然在庄园内,就会对庄园展开逐寸的细致搜查,也有可能找到那些赃物。

  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讲,她想布置障眼法转移警方的视线,这个出发点是对的,只是细节做的不够完美而已,能够将犯罪细节做的完美无瑕的,都可以称作犯罪大师了,这种事情想着很简单,做起来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凶手在犯罪现场的种种布置,是否是多此一举、画蛇添足,或者说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到底应该选择复杂一些还是追求简单,这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没有优劣之分。

  理论上说,越简洁的案子越难破,因为现场留下的痕迹最少,所以很多时候最难破获的案子,就是那种没有动机,没有计划,流窜各地,随机作案的人。

  但是,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这种随机作案,虽然让警察找不到作案动机,现场证据也很少,不容易被侦破,但这样做的同时,也会带来另外一个巨大风险,意味着他们在作案和逃离时,遇到意外的概率会大大升高。

  换而言之,这种人作案完全是靠运气,只能猖狂一时,很容易自己玩着玩着,不小心就突然翻船了,比如作案时被目击者看到,或者逃离时碰到巡逻的警察,或者作案时被邻居打扰,没有杀死受害人之类的。

  再用本案做例子,假如真有盗匪流窜到史密斯庄园,在花园里观察别墅时,发现格雷格先生是个70多岁的老人,天上掉馅饼啊,这对他简直太容易了,他就立即决定抢劫,持刀从窗户爬进了书房,然后格雷格先生从抽屉里,突然掏出一把上膛的手枪,那不是当场就坐蜡了。

  真正的高智商者想杀人时,基本都是有计划、有组织的杀手,他们绝对不会把自己的安危,寄托在虚无缥缈的运气上,这个巅峰代表是谁?”乔治最后问道。

  “简雷诺兹”,大卫贝克和纳尔森异口同声回答道。

  乔治也赞叹道:“从她之前做过的案子看,她的特点就是两者综合的典范,事前的准备过程非常复杂,把每一个细节都琢磨得明明白白,作案前的计划和准备工作,会花费她大量时间。

  当真正开始行动时,又追求极致简洁、不留丝毫痕迹,甚至像詹金斯警督和弗拉西斯法医这样,杀人都不见血的。

  如果把她换成柯林斯夫人,想杀格雷格先生,她也许根本不会选择这种作案方式,因为这种类似密室杀人的方式,无论做的多么巧妙,首先就会让她成为嫌疑人,与她隐蔽在暗处,安全第一的原则就发生冲突了。

  说实话,她的真正想法和做法,我也猜测不出来,但我随便举个例子,比如去史蒂文斯医生家参加生日宴时,给格雷格先生下毒,都没准会更安全,至少嫌疑人范围扩大了。”

  大卫细细品味乔治说的话,过一会又继续问道:“那你们刚才说的月亮先生呢?你怎么评价他。”

  乔治想了一下说:“他也是有组织的高智商犯罪者,但是,别看他杀的人更多,和简雷诺兹相比还是差了一点,简能够被我们发现,主要是她运气实在不好,莫名其妙的,碰到法医弗朗西斯这么一个模仿者,而不是我们有多能干,真就抓住了她留下的破绽。

  而且月亮先生的作案方式和性格,都有明显的弱点,比如他的表现欲太强,我们刚才在球场时说的那些布置,就是针对他的这个弱点。”

  其实,乔治有些话藏在心中没有说完,如果按照未来的眼光看,他们之间的差距会更大,因为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还有鉴证、通信等科学的进步,类似流窜随机作案,和月亮先生这样的区域性连环杀手,生存概率都不大,因为他们最主要的武器,时间和空间的作用,都会大打折扣。

  dna和各种微量痕迹检测,无所不在的摄像头,方便快捷的信息沟通,让他们这样作案模式的连环杀手,很快就会暴露出来,在警方的全力追捕下几乎无所遁形。

  先不说纳尔森回去警局如何向上司汇报,他们引蛇出洞的计划到底会如何开场,在俱乐部放松休闲了一天,周三的时候,乔治精力充沛的来到侦探社上班,科迪上午就敲响了他的房门,很兴奋的汇报说,他们和警察合作进行的调查,已经有了足够的证据。

  在这些日子的补充调查中,他们找到了2月25日,西蒙斯半夜前往住宿的旅馆,就在他家不远的地方,找到了案发当晚搭载克里斯的出租司机,找到了西蒙斯先生去靶场练习射击的证人,也找到了他打探克里斯工作状况的证人。

  现在,掌握的各种证据已经足够充分,完全可以直接抓人了,西蒙斯先生要周五才前往汉堡,乔治思考后决定,也不差这么2天,为了稳妥起见,那边的案子暂时不收网,还是在周五再抓捕他,只是具体方案进行了一点调整。

  周五上午,西蒙斯先生独自一人开车去机场,准备坐上飞往汉堡的飞机,他刚离开街道不久,大队警察就敲响了他的家门,带着早就开好的搜查证,在西蒙斯夫人一脸诧异的表情下,闯进了她的别墅。

  她随后就被带往警局讯问,别墅里剩下的人就全部都是警察了,乔治和科迪那个小组的人,这时才进入别墅,他们带着两个假人模型、一些细塑料棍、图钉和红色的丝线等工具。

  利用这些简单的工具,乔治要在客厅里重建,西蒙斯杀死克里斯的枪击现场,对现在的警察来说,重建犯罪现场绝对是个从没见过的新鲜事物,别墅内外看热闹的人很多,着实来了不少参观学习的高级警官和鉴证技术人员。

  一个假人是站姿,完全按照死者克里斯琼斯的尸体,等比例制作的,枪击发生后,子弹对身体内部的破坏路径,也由法医精雕细琢过,保证子弹的射入角度和尸体上是一模一样的。

  乔治指挥着科迪的手下帮忙,在克里斯中弹的位置,先做第一发子弹的,这颗子弹是贯通伤。用细塑料棍从假人的射入创口插入,从后背的射出创口插出来,再指向墙上镶嵌子弹头的弹孔,把假人模型的位置固定,用这几个点,沿着塑料棍拉出一条笔直的红色细线,延伸去远方后固定。

  另外两颗子弹没有贯通身体,而是高速进入人体后,在强大动力的推动下,旋转着剧烈破坏血管、肌肉、骨骼和其它内脏器官,但是,它在身体内的破坏路径,尤其是射入口,同样可以判断出子弹的射入角度,插入塑料棍后,也同样延伸出两根红色细线。

  3颗射入身体的子弹,就有3根红色细线延伸出来,它们在远处交汇的位置,就是西蒙斯先生开枪的位置,由此就可以形象的证明,西蒙斯先生开枪时站立的位置,根本不是他口供中说的在书房门口,而是在客厅的单人沙发附近,两个位置相距足有7、8米远。

  为了便于更形象的拍照,在3根红色细线交汇的单人沙发这里,摆下另一个假人,手持木制假手枪,然后把两个假人和他们之间的红色细线,都拍到一张照片里面,做到这一步的时候就算大功告成,整个现场重建过程,都有人拿着摄像机拍摄下来,以后会作为法庭审判时的证据。

  亲手完成这一切,科迪感觉很兴奋激动,和身边的队友热情的拥抱在一起,这是他负责带队侦破的第一起谋杀案,眼看就要尘埃落定,心中充满了成就感。

  四周围着的警察和技术人员,一直是安静的看着他们的操作,这时看全部工作都完成了,也很容易就看明白了原理,整齐热烈的鼓起掌来,为能够亲眼见证,一项刑事侦破中的新技术面世而高兴。

  短暂的庆祝之后,乔治就被热情的警察和技术人员包围了,只有少数人是来专门恭喜他的,更多的人,是向他请教犯罪现场重建的要点和注意事项,乔治被水泄不通的围在中间,大家实在太热情,短时间内也脱不了身,现在这样一个人一个人的解答会更辛苦,乔治就临时决定,即兴发挥的开始一个现场演讲:

  “大家都知道,我们这些侦探为了破案,会反反复复的研究案发现场收集的证据,甚至多次重返犯罪现场,试图寻找新线索和破案的灵感,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犯罪现场有凶手留下的各种痕迹,能让我们掌握更多关于凶手的信息,我们通过研究,就能知道他是如何想的,怎么做的,而犯罪现场重建,就是一种更科学直观的观察犯罪现场的方法。

  对我们这些侦探侦破案件时来说,现场重建是一门很实用的鉴证科学,对法庭上的审判来讲,现场重建更是可以帮助法官和陪审员,更容易的理解凶手的作案过程,让他的罪行形象的暴露出来,所以,它的现实意义非常重大。

  在刚才的实际操作中,我只使用了非常简单的工具,重建的是一个最简单的枪击现场,只有一把枪,只有3颗子弹,如果是多支枪支混战呢?那么就要区分每一只枪的子弹弹痕,射击人的位置,障碍物上的血液和弹痕,伤口的射入角度等等,综合起来去制作一个枪击现场。

  在这个角度进一步延伸,如果不是枪击现场,而是凶手用刀行凶呢,道理是一样的,我们也可以依据现场的血迹,判断罪犯在现场行凶时,凶手和受害人的行动和位置的变化。

  因为障碍物上血迹数量和形状的变化,能标识出刀的路径,在凶手手中的刀,它甩动,它刺出,它挥舞,都会留下对应的不同形状的血迹,我们就能判断出,持刀凶手这时的位置和行动,同理,受害人伤口喷溅的血液,也会标识出他的位置和举动,是在求饶,是在逃跑,还是在抵抗。

  那么,除了用刀或用枪,留下血迹的凶杀现场之外,其它犯罪场合就不需要现场重建了吗?

  当然不是,坠楼现场、车祸现场、火灾现场、爆炸现场,都会留下各种各样的痕迹,我们都可以研究这些痕迹,去尝试重建犯罪现场,进而判断案件到底是怎样发生的……”

  完成现场重建的工作后,警察开始重新询问这条街的每一户邻居,在枪击当晚的所见所闻,补充完证据链的其中一环,乔治则回到警察局,去询问被暂时扣押在审讯室的西蒙斯夫人。

  (过渡章节,即将开始追踪月亮先生了,说明:犯罪现场重建,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不过这只是概念上的明确和技术上的进步,重建犯罪现场变得更加容易,如利用电脑进行建模,在历史上,虽然并不系统,但已经有很多侦探自发的如此做,其实很多案子的犯罪现场,例如本案的枪击,任何年代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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