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第 40 章_鱼街一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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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 40 章

  “你很好,往后,便跟着我吧!”和商秋芦的私下沟通很顺利,王鲲凤对这个机敏又不失原则的暗卫印象不错,况且,他也知道,商秋芦本是母妃派来监视大哥他们的,答应配合他撒谎,也等于是背叛了母妃,他若是不将这个人要到自己身边,只怕这人一旦反水,将大哥曾经想杀了自己的事情告诉母妃,那大哥他们就危险了。

  “多谢世子!”商秋芦微微一笑,他知道,他又一次赌赢了。

  王妃再有权势,这豫亲王府,总有一天也是属于世子的。

  再说了,他也是很小的时候便被家人抛弃的,不然也不会沦落到暗卫营里,对于王妃抛弃亲子的行为,内心深处,商秋芦也是极为厌恶的。现在能有机会摆脱那个恶心的女人,商秋芦心里满意极了。

  只是,唯一可惜的,就是跟了小世子,今后就不能留在这里了,或许,也很难再见到那只河蚌和那只蠢螃蟹了吧?

  也对,他们,原本就不是一路人。

  食铺少了一个人,白春笙这个掌柜的很着急,而且等到王鲲风回来的时候,说好要给他带一船的新鲜山辣椒回来,到时候肯定需要一些人手帮忙剁辣椒做辣椒酱的,想了想,白春笙便找了街上的中人,让他帮着物色几个下人,最好是可以直接买下来的,这样有些比较重要的岗位,他就可以先把这些人安排过去了。

  中人早就后悔得不行了,当时看白春笙这只傻乎乎的河蚌精刚上岸,什么都不懂,租房子的时候便忍不住坑了他一把,小赚了一笔。后来听说这人竟然和王大郎那个街霸成了兄弟,便一直内心忐忑着,担心王大郎那个混不吝的要来替他兄弟找场子,他可打不过王大郎!

  好在王大郎一直都没有找他麻烦,中人便猜想白春笙是不是一直没有发现他当初兑换银子的时候捣的鬼,这会儿听说白春笙请他帮忙物色几个下人,顿时觉得这是个将功折罪的好机会,立刻便张罗去了。

  这些年虽说国泰民安,但乡下穷地方卖儿卖女的也不是没有,中人很快便挑了十几个孩子送过来,给白春笙挑选。

  白春笙看到这些孩子都穿得十分破旧,小脸瘦得厉害,脚上也并没有穿什么好鞋子,都是自家编的草鞋,破破烂烂的都快挂不住了,再一问,也都是这附近乡下或者山里的,因为家里孩子太多,又或者是家里爹娘病了,急等着救命的银子,这才托人卖身来了。

  其实白春笙也知道,对于这些人来说,有时候卖身也不一定是坏事,继续留在家里,全家人都得饿死,卖了自己,给家里人一条活路不说,自己也未尝不能拼一个前程,远的不说,就说他们县里几位大人家里的奴婢,走出去那比镇上铺子里的掌柜都有面子,若是得了主人家赏识,也未尝不能放出去脱了奴籍。本朝有位将军,据说从前便是公主家的车夫,因使得一手好鞭子,被公主赏识了,脱了奴籍送入军中,从此便一飞冲天了。

  “这个……多少钱一个人”担心伤着这些孩子的自尊,白春笙便将那中人拉到了一边。

  那中人早看到院子里站着几个面色冷肃的大汉的时候,整个人就不太好了,他是知道王大郎带着家里人出门访友去了的,没想到临走的时候竟然还给白春笙安排了看家护院的?这、亲兄弟也不能如此周到啊!

  仿佛想到了什么,中人再不敢欺瞒白春笙,也不敢赚他太多,便小心翼翼地报了一个让他心头滴血的实在价——

  “最小的那个四两银子,再往后,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您若是买来放在食铺,顶好是买那几个男娃子,若是放在家里伺候茶水针线,中间那两个女娃娃不错。”

  “若是都要了,您给在实在价!”这个价格和白春笙打听到的差不多,看来这中人也没坑他太多,白春笙想了想,便开口问道。

  “若是都要了,我便算您一百二十两,您看怎么样?天地良心,我这回可一个铜板都没有多赚!您可以去外面问问,现在州府里买个清白丫鬟多少钱?买个大小子又是多少钱?”

  “少废话!我上次租房子的时候,你还坑过我银子呢,一口价,一百两我全买了,上次那事儿咱们便一笔勾销,不然的话,我家鲲哥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白春笙不高兴地威胁道。

  虽然最小的那个中人报价还算合理,但是,年岁越大的孩子价格反倒不如七八岁的高,这也是人市上的潜规则,因为太大的孩子不如小一些的好□□,方才中人却只跟他说大一岁便要多一两银子,明显是职业病犯了,又想坑他呢。

  中人一听白春笙说“我家鲲哥”就腿脚一软,差点给跪了!尼玛他上次见到这河蚌精的时候,分明还是很好骗的,怎么就和那王大郎称兄道弟一段时间,竟变得这般难伺候了?早知道他就不来这一趟了。

  不过,来都来了,真要是敢不做这一位的生意,带着人走了,等王大郎那煞神回来了,只怕便要带着人去砸他的招牌了。

  “就一百两!”中人咬牙道,这价钱他也不亏,只不过赚的少了罢了,若是因此得罪了王大郎,他这个中人也别想做下去了。

  当下白春笙便找人去请了码头上王鲲风的熟人过来,帮忙将这些孩子的户籍转到自己头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等到人都走了他才发现,尼玛他自己现在还租房子住呢,一口气买了这么多人,要安顿到哪里去啊?

  “我、我们就睡屋檐子下面。”最大的一个男孩子结结巴巴道。这孩子脸上有一个大大的胎记,因此虽然长得高大壮实,但因为面貌丑陋,价格却不高。约莫是担心新主子嫌弃他们占地方,便主动提出可是睡在屋檐下面。

  白春笙买下人是准备让他们帮忙干活的,不是要虐待他们的,怎么肯让他们睡屋檐下面?虽然现在的天气不是很冷,可就这么睡在外面,夜深露重,也是要生病的。

  “这样吧,正好铺子那边地方也宽敞,这几日便委屈你们一下,去铺子那边,晚上几张桌子拼起来,男女各一边,中间拿帘子挡起来,先凑合住着,等作坊那边房子租下来了,你们便挪过去好了。”白春笙想了想便决定道。

  食铺那边就在鱼街靠近码头的位置,有码头的人看着,安全系数比他们这一代还高呢,晚上住在那边也不用担心。最主要的是,那边的桌椅板凳都是新做的,几张桌子拼起来就是一张大通铺,下面铺上褥子,上面再准备几床薄被就可以了,反正他也要赶在王鲲风回来之前把开作坊要租的宅子租好,到时候那边租下来,直接把人挪过去,再置办些可以长期使用的床铺之类的就是了。

  这些孩子刚被家里卖了,不管是不是自愿的,这会儿都是茫然且惶恐的,白春笙问了问他们各自的姓名年龄,也没给他们另外改名字,就让他们仍然用自己原先的名字,他没有兴趣收什么忠仆之类的,再说了,忠心与否,也不是改名字就能决定的,人家吕布威猛吧?历史上还不是落下个“三姓家奴”的骂名?

  商秋芦自从白春笙叫了中人过来便一直默默站在一边看着,一开始是担心他太过心软又被人骗了,后来才发现,白春笙最初的好欺负,不过是因为不了解岸上的那些规矩罢了,在这里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表面上看起来仍旧好欺负的白掌柜,现在可是一点都不好欺负了,都知道拿王大郎来压着那中人给自己减价了。

  白春笙早就看到商秋芦站在那边了,处理完买人的事情之后,也没跟他客气,让他帮忙把这些人带到食铺去吃一顿饱的,再给买些便宜的衣衫鞋子被褥之类的安顿下来,十分光棍地连银子都没给他,理由都是现成的——

  “你不是替王府办差吗?我现在可是替你们王府看孩子呢,腾不出手来打理自家生意,王府总得替我出了这点银子吧?”

  商秋芦点头应下,带着那十几个孩子自去安顿不提。事关小世子的安危,不过几两银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这个主的。

  “你怎的事情这般多?”小世子呆在屋子里一个猫闷得慌,这屋子里又窄又闷,连他们王府的柴房都不如,也不知道那只河蚌是怎么住得下去的。

  就在猫世子耐心即将耗尽的时候,沉迷事业的河蚌精终于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从墙角摘来的狗尾巴草。

  “给,拿去玩吧!”白春笙拿了一根旧布条,将狗尾巴草栓起来挂在灯柱上,让猫世子自己勾着玩去。

  这种身份尊贵的猫,他可不敢随便陪他玩耍,要是哪里磕着碰着了,那可是杀头的大罪!

  小世子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那乱糟糟的一束狗尾巴草,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有人胆敢给他玩狗尾巴草的!不过……这毛绒绒的晃来晃去,看起来还不错?

  猫世子原本还有些生气,被那束狗尾巴草吸引了注意力,没一会儿便专心致志地跟那些狗尾巴草较上劲了,爪子一勾一勾的,狗尾巴草的种子落在头上,便使劲晃了晃脑袋,又去接着勾着玩,乐此不疲。

  白春笙见他在一边玩的高兴,便放心地拿出中人今天顺路给他带来的几处宅子的登记信息,反复对比着研究起来。

  既然是要拿来做酱菜作坊的,那晒酱的场子就一定要大,所以院子的朝向便很重要,顶好是坐北朝南的,一整天都有阳光照射。而且做酱菜的话,也需要很多水,方便清洗酱缸和食材什么的,宅子最好是靠近河边,不然没有抽水泵,光是靠水井,打水都得专门安排两个人!

  选来选去,最后选定了镇子外面的一处宅子,这宅子有些年份了,房屋倒是一般,胜在院子大,坐北朝南,而且屋子后面正好有一弯清泉流过,到时候稍微开凿一下,挖深一些,装一排石板在河边,便可以拿来洗涮用了。

  房屋一般倒不是问题,他本来租来就是作为作坊用的,又不是自家住的,等赚了钱,他还是想自己花钱买地造个作坊的,这里不过是拿来过渡罢了,能住人就行。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处宅子因为距离鱼街比较远,年份也久了些,房屋的主人又拿不出钱修缮,一般人家也不会租这样的房子,租金也比镇上的宅子便宜些,一年只要八十两银子就行了,比他现在住的这个小院子还便宜些呢。

  定下来之后,白春笙将册子重新收好,准备明日就去和中人说一下,尽快将那宅子租下来,也好安排今日买下的那些孩子过去,先把屋子收拾起来,后面的小溪也找人挖深疏通一番,再找窑厂定一批泡菜坛子,等山辣椒到货,他就可以开始做第一批辣椒酱了。

  安顿好自己的事情,转过头一看,那一束狗尾巴草已然被小世子给挠秃了,地上落了一层毛绒绒的狗尾巴草籽,小猫崽子约莫也玩累了,趴在地上用爪子将狗尾巴草籽归拢在一起,又重新拍散,一个人也玩得津津有味的。

  “世子,天色不早了,要不要沐浴歇息?”白春笙蹲下来看着他。

  “你这手都包成这样了,能替本世子沐浴?”猫世子抬眼看了他一下,“去,将商秋芦唤进来,替本世子沐浴。”

  “要不是为了救鲲哥,早把你赶出去了,还吃鱼面呢?垃圾堆里捡鱼刺吃去吧!”白春笙腹诽了两声,认命地跑出去找商秋芦去了。

  晚膳是白春笙特意命人做的鱼丸,他自己除了白粥之外,还有一碟子烤的金黄喷香的鱼排,这是谢篁趁着王鲲风不在,悄悄给他做的,也不多,一碟子只有不到十片鱼排,按照白春笙口述的做法,烤出来的鱼排外面抹了一层蜂蜜,金黄色的看着就十分诱人。

  猫世子吃光了属于自己的一大碗鱼丸之后,便眼巴巴地看着白春笙手边的烤鱼排,这货自尊心还挺强的,再馋也没开口讨要鱼排。

  还是白春笙实在看不下去了,主动开口问他要不要尝一块,猫世子十分矜持地表示既然他都开口了,那本世子便勉为其难地尝一块吧。

  烤好的鱼排酥香有嚼劲,猫世子用他那一口乳牙啃得十分卖力,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呼噜美滋滋的声音来,完全不像是勉为其难尝一口的模样,那么一块鱼排,没一会儿便被他吃完了。

  他吃完了也不说话,就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你,那眼神仿佛在说:该死的,怎么还不给本世子进献烤鱼排?

  白春笙强忍笑意,将最后三块烤鱼排连着碟子一起放到他面前,猫世子满意地看了他一眼,继续低头啃鱼排去了。

  从商秋芦发出密信到豫亲王府来人,不过短短五日,白春笙却感觉自己好像熬了大半辈子一般,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位猫世子太难缠了!

  也不是难缠,其实第一次见面他对猫世子的感觉还挺好的,乖巧可爱的一只小奶猫,简直是个萌娃!

  只可惜,萌娃这种生物,大概只生活在别人家,不信你自己生一个试试看?保证烦到你怀疑人生。

  世子爷面对陌生人的时候还是很能装的,一派清贵高华,可是,约莫是和他混熟了的缘故,近日愈发有变身熊孩子的征兆,吃饭的时候只肯吃鱼丸而不肯吃饭,更别提蔬菜了,洗澡的时候便开始嫌弃县里买的香胰子味道实在难闻,不肯用香胰子就算了,还喜欢在草丛里扑腾得一身脏,白春笙几乎是每天都换被单,也扛不住他在上面乱滚啊!

  这哪里是清贵高华的小世子?分明就是亲戚家过年来串门的熊孩子!

  就在白春笙即将崩溃的时候,豫亲王府的大船终于靠岸了!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白春笙几乎是喜极而泣!简直比小世子本人还要期盼他的爹娘早点来接他!

  商秋芦也不敢再任由小世子如往常那边肆意玩耍,早在得到消息的时候,商秋芦便哄劝着小世子洗了个澡,将浑身毛发打理得油光水滑,穿上了商秋芦命人从州府给他订制的小衣裳,头上还戴了一个小小的玉冠,看起来又是清贵高华的王府世子一枚了。

  豫亲王权倾朝野,出行自然也阵仗浩大,光是伺候夫妻俩的下人就装满了八艘大船,清水河太过狭窄,亲王规制的大船进不来,便换了州府的官船,耽搁了半日,总算是到了清水河镇的码头。

  码头提前三日便戒严了,这三日镇上的人都没事可做,又不能随意乱走,权当是放假了,这会儿都搬了板凳站在自家围墙后面,趴着墙头试图去看街上的热闹。

  只可惜街上早就用帷幕挡住了两侧,只能隐约看到些仪仗和高头大马的侍卫过去了,王爷和王妃都坐在一顶大大的马车里面,根本看不到真人。

  不过,这也足以让他们津津乐道许久了。毕竟,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时空,寻常人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皇城那种地方,更别提亲眼看到亲王的仪仗了,这可真是大开眼界!三日没做买卖也是值得的!

  白春笙和周婶婶他们一家,早就被请去了食铺,他们住的那个院子现在已经被清场了,只留下商秋芦和王府自己的暗卫在那边,保护小世子等着王爷和王妃驾到。

  “我的儿~”王妃一看到小世子,便忍不住扑过去,抱住小猫崩溃大哭。儿子走失到现在,她几乎夜夜不眠,吃不下,睡不好,眼一闭便看到儿子被人手持棍棒打骂呵斥,吃饭的时候便想起儿子在外面不知道有没有东西吃,整个人都快疯了,这会儿只知道抱着儿子,一丝也不肯松手了。

  “救了世子的恩人呢?”还是王爷比较靠谱,发现儿子比走失之前好像还胖了些,皮毛也依旧顺滑,不像是吃苦的样子,自然明白这段时间定然是那位救了儿子的恩人照顾妥帖,当下便看向商秋芦问道。

  “启禀王爷,救了世子的那人便是镇上白家食铺的掌柜,此刻正在铺子里,属下这便亲自去请。”

  “不妨,让他们去请就是,信中所知不多,你先与本王说说,那恩人究竟是何方高人,竟能救了我儿?”

  商秋芦早知道王爷不会轻易相信他在信中的说辞,当下便将早就准备好的解释慢慢禀报出来——

  “那日接到王爷密令之后,属下便派出所有精干下属四处寻找小世子踪迹,也是巧了,我本是在白家食铺蛰伏的,那日正想来找掌柜的,想请几日假,亲自出去寻找世子,没想到恰好撞见掌柜的打扫屋子,从衣柜里发现了一只小猫。”

  “属下虽未曾见过世子,却见那小猫和王府发下的画像十分相像,便多了个心眼,趁着掌柜的去院子里拿东西的时候,自曝身份与世子相认,世子果然应了。只是当时属下的人都被派出去了,为防意外,世子便没有暴露身份,依旧假扮小猫和白掌柜生活在一处。”

  “你有心了。寻回世子乃是大功一件,本王定然重重有赏!”豫亲王顿了顿,“那白掌柜,为人如何?”

  “回王爷,那白掌柜乃是一只刚上岸不久的河蚌精,和大公子……私交不错,属下曾私下暗中查探过,确实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那个逆子呢?”王妃听到商秋芦提及王鲲风,顿时秀眉一扬,怒目看了过来,“那逆子听闻亲生弟弟走失,竟全无担忧之心?他可曾帮着你们寻找世子下落?”

  “回王妃,世子走失一事,属下未曾来得及告知大公子,且大公子日前带着家人去远处探望好友,至今未归……属下、属下忙于安排人手保护世子,便没有派人去照顾大公子,属下知错!”

  王爷看了王妃一眼,他是知道王妃一直派人在监视大儿子他们的,还是找他要的人手,不过,他一直以为王妃是担心孩子们在外面生活得不好,所以才派人暗中保护的,可是,现在看来,好像也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作者有话要说:我回来啦~谢谢大家给兰兰灌溉营养液,么么哒!出差累成狗,希望接下来还能坚持日更6000,这么勤奋的兰兰,很值得各位善良的读者宝宝们赞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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